常有梅在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。
这个春节,家住西宁市城北区的郭老汉过得格外开心。走了一年多的儿媳妇带着孙子孙女回家过年了,一家人聚到一起其乐融融,郭老汉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。
这不,正月初四一大早,郭老汉就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给人民调解员常有梅打去“常主任,给您拜个年,非常感谢您帮我解决了一件烦心事,让我们一家子又团聚了,等初七一上班我们就过来签协议。”
“好,现在一家人在一起都挺好吧?”“太好了,太好了!”听到郭老汉满意的声音,常有梅放下电话,也放下了心里的那块“石头”。常有梅是西宁市城北区红梅调解室的一名人民调解员,与郭老汉的相识还得从春节前半个月说起。那天上午,调解室里走进来一对年迈的老夫妇,满面愁容的两位老人进来先是抹眼泪,在常有梅轻声细语的询问中,他们才说希望常有梅给大儿子做做工作,让二儿媳妇回来过年。
让二儿媳妇回来过年,为什么要给大儿子做工作?起初,常有梅听得云里雾里的,经过仔细询问,常有梅得知了事情的原委。原来,老两口有两个儿子,二儿子几年前因意外伤亡去世后,二儿媳妇并没有改嫁,而是一直带着孩子和公婆住到一起,赡养他们。一年前,因家庭纠纷二儿媳妇离开了“家”。眼看着过年了,老两口希望二儿媳妇回来和他们生活,但又怕老大儿子有意见,希望调解员能从中做一下老大儿子的工作,将二儿媳妇和孙子孙女接回家,而此时二儿媳妇已经与“现任丈夫”领证结婚。但老人表示只要儿媳妇能回来,会将儿媳妇当做自己的亲生姑娘,愿意将她的“现任丈夫”招为上门女婿。但老大儿子的思想工作还需要常有梅从中调解。
眼看着就要过年,郭老汉的烦心事一天没解决,常有梅心里的石头就落不下。从这以后,常有梅几乎每天都要奔波于调解室、郭老汉所在的村委和郭老汉一家人中间,找村干部了解情况,发动村干部力量,一起听意见,分别做工作。
终于,经过反复调解、做工作,郭老汉的大儿子同意父母亲的想法,将弟媳妇接回去和老人住到一起,儿媳妇也愿意带上“现任丈夫”回去继续赡养公婆。于是,出现了开头的一幕:春节,儿媳妇带着孙子孙女还有“现任丈夫”回到了“家”。
“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,以老百姓的方式解决老百姓的事情,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难题。”常有梅说。就在春节前,记者一行来到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常有梅所在的红梅调解室探访。虽时至中午,常有梅却还在忙碌着调解一起邻里纠纷。调解室的墙上,一个大大的“和”字扑面而来,而“退一步海阔天空”、“让一步心平气和”等大字更是瞬间给人带来一丝平静。
“平常的调解工作无非就是家庭纠纷和邻里矛盾,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,只要能拿捏好‘情’和‘理’两个字,问题就能迎刃而解。”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常有梅说,工作中,经常遇到的大多是家长里短的纠纷,老百姓缺少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,光靠生搬硬套法律条款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。解决家庭、邻里等一些纠纷的关键,一方面要让双方吐出心里的气,另一方面要用老百姓的方式来解决老百姓的事情,只要双方心平气顺了,矛盾自然也就解决了。
用老百姓的方式来解决老百姓的事情,这是常有梅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,也成为她一直以来坚持的工作原则。今年51岁的常有梅,曾任西宁市城北区小桥街道建设巷社区党委书记、主任、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,年2月从社区岗位退职后,依旧作为兼职人民调解员主动参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,同年10月被聘任为红梅调解室主任、专职人民调解员。自担任红梅调解室人民调解员到今年短短三个多月时间里,常有梅共计处理了36起纠纷,而这每一起纠纷都被她认真地记录在工作台账上。
20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经历到现在“红梅调解室”人民调解员,变化的是常有梅的调解对象和工作环境,不变的是她对这份工作的热爱和坚持。常有梅说,虽然自己的工作很琐碎,但能把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,让群众和和气气、欢欢喜喜地过个年,心里就很满足。新的一年,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调解的矛盾越来越少,人们之间的相处越来越和谐。
作者:于瑞荣文/图来源:青海日报